繼禁售令 美控福建晉華夥台企竊美光商業機密

國情動向

發布時間: 2018/11/02 10:50

最後更新: 2018/11/02 12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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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司法部昨宣布起訴中國國有晶片製造商福建晉華公司、台灣聯華電子公司和3名台灣人(55歲陳男、42歲何男、44歲王男)。根據起訴書,被告共謀竊取美國最大記憶體廠美光(Micron)的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(DRAM)晶片設計與製造技術的商業機密,且上述企業在事件發生前,並未掌握DRAM技術。

所有被告都被指控共謀經濟間諜罪。若罪名成立,被告企業將面臨最高逾200億元(美元,下同)罰款;被告個人將面臨經濟間諜罪最高500萬元罰款和15年徒刑、竊取營業秘密罪最重10年徒刑。

台灣聯華電子公司被美國指參與間諜活動

美國司法部入稟加州法院,刑事起訴國企福建晉華集成電路及其台灣夥伴聯華電子,指他們串通另外3人,竊取美國晶片製造商美光科技(Micron)的商業機密,主要是一種記憶體的技術,估值87.5億元。

入稟狀稱,中國其實未成功研發這種技術,但就想通過兩間公司非法獲取,被告還包括三名曾於美光工作的台灣人。他們被指其後轉職聯華,正是為了偷取美光的技術,再轉移給晉華。

除了刑事,司法部同時發起民事起訴,尋求法院頒下禁制令,禁止任何利用有關商業機密製造的產品出口到美國。美國商務部已於周一以違反國家安全理由,宣布對福建晉華公司實施緊急禁售令。

涉事公司曾被指盜竊專利

美光科技去年曾起訴福建晉華和台灣聯華盜竊他們的專利,但被福建晉華反告侵權。在今年7月,美光科技被福州中級法院裁定,禁止在中國銷售多款晶片。

路透報道,此案是美國司法部自9月以來,針對中國對美間諜活動的第4宗起訴。中國公民紀超群(Ji Chaoqun,譯音)9月被控違反外國代理人登記法(FARA)。法院文件顯示,紀超群曾向中國情報人員提供8名來自台灣或中國的美國歸化公民資訊,其中7人正在或曾經從事美國國防承包商相關工作;紀超群並曾試圖招募這些美國工程師和科學家為綫人。

美國司法部自9月起,已4次針對中國對美間諜活動作起訴

美國司法部上月9日引渡涉嫌竊取美國奇異公司(GE)商業機密、在比利時被捕的中國情報員徐延軍(Xu Yanjun,譯音),成為中國間諜從其他國家被引渡至美國受審的首宗案件。上月30日,司法部宣布起訴10名中國人,他們涉嫌竊取美國、歐洲和澳洲13家公司製造噴射飛機發動機零組件的機密。

《華爾街日報》認爲,美國再次封殺並控告中國科技企業,不僅可阻止性價比高的中國製晶片攻陷美國市場,壓縮美國晶片的「生存空間」,也令中國打造世界級半導體行業的雄心受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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